1.蒸汽發(fā)生器鍋爐額定蒸發(fā)量大于0.5t/h時,至少裝設兩個安全閥(不包括省煤器安全閥),額定蒸發(fā)量小于或等于0.5t/h時,至少裝設一個安全閥。熱水鍋爐額定供熱量大于0.35MW(30×104kcal/h)時,至少裝設兩個安全閥,額定供熱量小于或等于0.35MW(30×104kcal/h)時,至少裝設一個安全閥。
可分式省煤器出口處、蒸汽過熱器出口處,都必須裝設安全閥。
額定蒸汽壓力小于0.1MPa的鍋爐應采用靜重式安全閥或水封式安全裝置。
2.安全閥應鉛直安裝,并盡可能裝在鍋筒、集箱的*位置。在安全閥和鍋筒之間或安全閥和集箱之間,不得裝有取用蒸汽的出汽官和閥門。
3.安全閥的排汽量,必須大于鍋爐*連續(xù)蒸發(fā)量,并且在鍋筒和過熱器上所有安全閥開啟后,鍋筒內蒸汽壓力不得過設計壓力的1.1倍。
過熱器安全閥的排汽量,應保證在該排汽量下過熱器有足夠的冷卻,不致被燒壞。
4.安全閥必須有下列裝置:
⑴.彈簧式安全閥要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隨便擰動調整螺釘?shù)难b置。
⑵.杠桿式安全閥要有防止重錘自行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越出的導架。
⑶.靜重式安全閥要有防止重片飛脫的裝置。
其他推薦產(chǎn)品
蒸汽發(fā)生器,也被稱為蒸汽熱源機或小型蒸汽鍋爐,其核心功能是通過燃燒燃料或利用其他能源產(chǎn)生的熱能來加熱水,從而生成蒸汽或熱水。這種設備在工業(yè)、醫(yī)療、家庭、農(nóng)業(yè)和環(huán)保等多個領域有著廣泛的應用。